問題詳情

14.對於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完納期限及易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被處罰人依其經濟狀況不能即時完納者,得准許其於六個月內分期完納
(B)罰鍰逾期不完納者,警察機關得聲請易以拘留
(C)在罰鍰應完納期內,被處罰人得請求易以拘留
(D)罰鍰應於裁處確定之翌日起十日內完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6241
統計:A(320),B(22),C(10),D(55),E(0)

用户評論

Batu Chen】評論

被處罰人依其經濟狀況不能即時完納者,得准許其於三個月內分期完納。

Ron Huang(107】評論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20條(罰鍰完納期限及易科)  I、罰鍰應於裁處確定之翌日起十日內完納 (D)。  II、被處罰人依其經濟狀況不能即時完納者,得准許其於三個月內分期完納(A)。但遲誤一期不繳納者,以遲誤當期之到期日為餘額之完納期限。   III、罰鍰逾期不完納者,警察機關得聲請易以拘留 (B)。   IV、在罰鍰應完納期內,被處罰人得請求易以拘留 (C)。※ 額外補充:  三個月內分期完納,15日為一期,可分2至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