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多位基因序列分型法(Multilocus sequence typing)(7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92176
統計:A(11),B(56),C(31),D(12554),E(1)

用户評論

【用戶】2014-12-20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著作權法(民國103年01月22日)第 46 條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第四十四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第 48 條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博物館、歷史館、科學館、藝術館或其他文教機構,於下列情形之一,得就其收藏之著作重製之︰一、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或期刊或已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之單篇著作,每人以一份為限。二、基於保存資料之必要者。三、就絕版或難以購得之著作,應同性質機構之要求者。

【用戶】Pei-Jia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用於教育方面也算違法嗎?

【用戶】添丁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考的是這條法規第47條(為教育目的得公開播送或轉載他人著作之條件)  為編製依法令應經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教科用書,或教育行政機關編製教科用書者,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改作或編輯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項規定,於編製附隨於該教科用書且專供教學之人教學用之輔助用品,準用之。但以由該教科用書編製者編製為限。   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或教育機構,為教育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公開播送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前三項情形,利用人應將利用情形通知著作財產權人並支付使用報酬。使用報酬率,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