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棋】評論
第三人協調 調解無第三人 和解第三人裁定 仲裁
【g6980x】評論
行政機關的調解 (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的調解)
【盧妍蓁】評論
item1919.19 近年來國內重大公共工程契約,若有爭議多採「仲裁」方式來化解糾紛。下列關於「仲裁」的說明何者正確? (A)與法院之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 (B)仲裁與和解都是由第三人介入協調 (C)由最高法院開仲裁庭進行仲裁 (D)必要時可由大法官會議進行仲裁公民- 103 年 - 鐵路特考佐級二#1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