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高登(E. Gordon)的音樂學習理論主要分為哪二項目?
(A)動覺與符號
(B)聽想與符號
(C)感知與分辨
(D)分辨與推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3275
統計:A(23),B(317),C(115),D(8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美國柯爾曼(Coleman)報告書1966年

用户評論

【用戶】Papa Tsai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Edwin Gordon的音樂學習理論包含了三項學習次序:1)音樂技巧學習的次序,2)音高內容學習的次序,以及3)節奏內容學習的次序。其中,音樂技能學習理論之次序 (Skill Learning Sequence)包含了兩大項:「分辨學習」以及「推衍學習」。「分辨學習」是屬於背記的學習,而「推衍學習」則是藉著原有的分辨學習所奠定的知識來判斷以及歸納。 因此, 創造力以及即興的能力則是屬於推衍學習的類型。

【用戶】Norma Che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分辨學習」是屬於背記的學習,而「推衍學習」則是藉著原有的分辨學習所奠定的知識來判斷以及歸納。 因此, 創造力以及即興的能力則是屬於推衍學習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