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臺灣原住民羅馬拼音之符號系統,係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
(B)外國人及其子女已取用中文姓名者,得申請變更中文姓名,但以一次為限
(C)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後,可依照父母之約定改父姓
(D)以姓名字義粗俗不雅之原因而可申請改名,以一次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2857
統計:A(12),B(38),C(22),D(453),E(0)

用户評論

【用戶】jamie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不是很懂選項(c)為什麼是姓名條例第8條-其他依法改姓的可以參閱這個網站

【用戶】anny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姓名條例第9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六、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以三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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