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會計法規定,有關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會計檔案遺失,非經審計機關認為會計人員對於善良管理人應有注意並無怠忽且解除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B)會計人員交代不清,致公庫損失者,應負賠償責任,而與交代不清有關係之人員則免負連帶責任
(C)會計人員執行內部審核事項,應依照法令辦理,若因違法失職或重大過失,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D)主辦會計人員對於其所在機關主管長官不合法之命令,若不為相關異議及報告時,應對該不法行為負主要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755
統計:A(77),B(6),C(190),D(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會計法119條

用户評論

【用戶】lic0420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應負懲戒(B)與交代不清有關係之人員則應連帶負責(D)應對該不法行為之責任, 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之

【用戶】lic0420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應負懲戒(B)與交代不清有關係之人員則應連帶負.....看完整詳解

【用戶】lic0420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A)應負懲戒(B)與交代不清有關係之人員則應連帶負.....看完整詳解

【用戶】陳芳逸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09 條各機關之會計憑證、會計報告及記載完畢之會計簿籍等檔案,於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後,應由主辦會計人員移交所在機關管理檔案人員保管之。但使用機器處理會計資料所用之儲存體,得另行處理之。會計檔案遇有遺失、損毀等情事時,應即呈報該管上級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機關及所在機關長官與該管審計機關,分別轉呈各該管最上級機關,非經審計機關認為其對於良善管理人應有之注意並無怠忽,且予解除責任者,應付懲戒。第 119 條會計人員交代不清者,應依法懲處;因而致公庫損失者,並負賠償責任;與交代不清有關係之人員,應連帶負責。第 103 條會計人員執行內部審核事項,應依照有關法令辦理;非因違法失職或重大過失,不負損害賠償責任。第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