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colate011】評論
憲44 : 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憲法有規定外,「總統」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陳介正】評論
PS 不具有拘束力
【hoxv00】評論
2014年再度成為時事題,不過以後可能會考,各院院長得拒絕參加XD
【吃貨鯰魚(地特四等社行探花】評論
給大家一個概念,吵架一定會找比你大的人。既然都搞到院等級的了,那麼要找比你大的人來處理就只剩總統了。
【variyun】評論
釋字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