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i】評論
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十三條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適用於計畫性質複雜,服務費用不易確實預估或履約成果不確定之服務案件。前項服務費用,得包括下列各款費用:一、直接費用:(一)直接薪資:包括契約所載直接從事專業服務工作人員之實際薪資,另加百分之三十作為工作人員公假與特別休假等之薪資、保險費及退休金等費用。(二)管理費用:包括未在直接薪資項下開支之管理及會計人員之薪資、保險費及退休金、辦公室費用、水電及冷暖氣費用、機器設備及傢俱等之折舊或租金、辦公事務費、機器設備之搬運費、郵電費、業務承攬費、廣告費、準備及結束工作所需費用、參加國內外專業會議費用、業務及人力發展費用、研究費用或專業...
【Mr Hugo】評論
應該是第26條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