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關於公訴之追加或撤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提起公訴後,檢察官於任何時間均可為訴之追加
(B)提起公訴後,檢察官發現有應不起訴之情形時,於任何時間均可撤回起訴
(C)如被告犯強盜殺人罪,檢察官僅對殺人罪提起公訴時,檢察官對被告仍可追加提起強盜罪之公訴
(D)公訴之追加,必須限於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lain13413】評論

(C)強盜殺人罪係強盜與殺人的【結合犯】,為【實質上一罪】,屬於【單一案件】。基於刑訴267條公訴不可分原則,檢察官就【單一案件】(包括實質上一罪及裁判上一罪)犯罪事實一部起訴,效力及於全部,故檢察官就殺人罪起訴,效力及於全部(強盜殺人),檢察官不可追加提起強盜罪(也不須追加強盜罪)【單一案件】=單一被告+單一犯罪事實(包括實質上一罪及裁判上一罪)的情形【實質上一罪】即評價上一罪、包括一罪,以一個犯意,為數個行為,而實現單一犯罪構成要件者,為實質上一罪。態樣接續犯(手段密接、時間緊迫。如:某甲揍某乙好幾拳,導致身體多處受傷)繼續犯(如:持槍一段時間、私行拘.....看完整詳解

きんじょうすい】評論

(D)公訴之追加,必須限於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才能公訴之追加或撤回

已上榜~又上榜~再上榜】評論

速解:強盜殺人= 結合犯,符合單一案件。依刑事訴訟法267條之規定,起訴殺人的效力就會及於強盜所以判決的效力也會及於強盜,反之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