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3經大陸地區法院所作離婚判決,試問該離婚判決在臺灣地區有無法律上之效力?
(A)有法律上效力。
(B)無法律上效力;未經我國法院裁定認可。
(C)以上皆非。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73469
統計:A(23),B(66),C(9),D(0),E(0)

用户評論

【用戶】Gary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52 條 結婚或兩願離婚之方式及其他要件,依行為地之規定。 判決離婚之事由,依臺灣地區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