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A-「歷史解釋」:是指對事件發生的原因,影響等因素做解釋 例如 「史料(或事實)本身不會說話,是歷史學家替它說話。B-「類推適用」:則為論理解釋之一種,係對於法律無明文直接規定之事項,而另擇其關於類似事項之法律規定,以為適用。C-「擬制」則以法律明文為事實,如真實不符時,仍不以為真實為準,以法律明文為事實。D-「反面解釋」:簡言之,以條文之相反意思來作解釋。
【ja80049】評論
反面解釋
【廖翊亘】評論
我也想得太複雜了T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