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影子】評論
(A)副總統--跟總統一起搭著給人民投票選出(當副總統缺位時,由總統提名,立委投票,這題c是非常明顯答案,故此選項不選)(B)審計長--總統提名、立院同意(C)立法院院長--立委互相投票選出(D)最高法院法官--考試進去,照資歷慢慢升。
【黃駿縢】評論
其實還有一點是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七項規定:「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這個其實也是有包括副總統。
【徐可】評論
審計長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 (與監察院院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