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甲於公車內行竊乙的財物,翌日又以同一手法竊取丙的財物。案經偵查,檢察官僅就甲竊取丙財物的行為起訴,法院因此不得就甲竊取乙財物的犯罪進行審判。此種審判範圍的限制稱為何種原則?
(A)審判獨立原則
(B)不告不理原則
(C)直接審理原則
(D)無罪推定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3),B(4),C(1),D(0),E(0)

用户評論

【用戶】Go for it!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268條的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即是學理上所稱的不告不理原則。不告不理是刑事訴訟法上最重要的基本原則之一,在尚未經過起訴的犯罪事實,及未經過追訴的犯人,法院不得加以審判。

【用戶】糖衣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審判獨立原則所謂獨立審判,是指法官審理案件,一方面不受行政機關或其他機關之干涉,一方面不受上級法院之干涉,上級法院亦僅得於上訴或抗告程序,始得依法變更或廢棄下級法院之判決或裁定。獨立審判原則規定於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由此可知,法官基於司法權和國家審判權之行使,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以落實司法審判之獨立性。再者,憲法第81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賦予法官身分之獨立性保障,以身分之獨立性為獨立審判之後盾,進而確保法官不受外力干涉,依據法律認定事實,本於職責、良心與道德之拘束力,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獨立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司法獲取人民的信任。

【用戶】糖衣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審判獨立原則所謂獨立審判,是指法官審理案件,一方面不受行政機關或其他機關之干涉,一方面不受上級法院之干涉,上級法院亦僅得於上訴或抗告程序,始得依法變更或廢棄下級法院之判決或裁定。獨立審判原則規定於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由此可知,法官基於司法權和國家審判權之行使,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看完整詳解

【用戶】April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直接審理原則:指的是審判者(法官)必須親自審判、檢驗證據

【用戶】黃雅祺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Q:不告不理原則 A:依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進行審判,此即所謂不告不理原則,也就是說,當檢察官向法院提起公訴或是被害人自行項法院提起自訴時,法院就必須審理(告即應理)。相反地,若法院發生「告而不理」或「不告而理(即訴外裁判)」之情形,則依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第12款規定屬判決違背法令之事由。參考自:https://www.we-defend.com.tw/qa/view?category_id=6_67&qa_id=392

【用戶】Chuchu

【年級】

【評論內容】這跟告訴乃論有相關嗎?

【用戶】您已被好運晨晨造訪❤️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法院進行審判,必須以起訴為前提,故刑事訴訟法第268條規定:「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即所謂「不告不理原則」。

【用戶】csr8305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這題這點應該在 "法院" 的不告不理,既然檢察官只由提丙案,就審判丙,就算知道乙有行竊也不能自己審判。檢察官起訴的目的,在於請求法院對被告的特定事實,以裁判確定國家具體刑罰權是否存在及其範圍。 因此,法院只有在公訴提起範圍內,才有審判的義務,如果不在起訴範圍,縱使在審判中發現被告另外犯有他罪,法院也不可以加以審判,此即「不告不理」原則。有犯罪事實,非告乃還是要依法送辦竊盜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公訴罪,竊盜罪公訴 要符合法定事由才能停止刑事訴訟程序,就算被害人與加害人間同意和解也無法撤回告訴。但法院會因雙方已達成竊盜罪和解,考量偷竊被告犯罪後態度良好,給予竊盜公訴緩起訴、減刑、緩刑或易科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