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行.圖資双榜首*重戰高考】評論
第 8 條之 1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天以 上,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應通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輔導其復學;其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Yu-chiao Lee】評論
七天以上為長期缺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