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依法令規定,對易燃液體之蒸氣或可燃性氣體測得其濃度達爆炸下限值之百分之多少以上時,應使勞工退避至安全處所?
(A)25
(B)35。
(C)20
(D)30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芷汀】評論

答案是D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 25 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稱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指勞工處於需採取緊急應變或立即避難之下列情形之一:一、自設備洩漏大量危害性化學品,致有發生爆炸、火災或中毒等危險之    虞時。二、從事河川工程、河堤、海堤或圍堰等作業,因強風、大雨或地震,致    有發生危險之虞時。三、從事隧道等營建工程或管溝、沉箱、沉筒、井筒等之開挖作業,因落    磐、出水、崩塌或流砂侵入等,致有發生危險之虞時。四、於作業場所有易燃液體之蒸氣或可燃性氣體滯留,達爆炸下限值之百    分之三十以上,致有發生爆炸、火災危險之虞時。五、於儲槽等內部或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致有發生中毒或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