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甲有 A 屋一棟招租中,甲因出國無法處理,乙得知此事,擅自以甲之代理人名義出租與丙。該租賃契約之效力如何?
(A)無效
(B)得撤銷
(C)有效
(D)效力未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52799
統計:A(572),B(411),C(369),D(25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無權代理P3-20

用户評論

【用戶】彭凱文(錄取107年初考一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民§170(無權代理):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依上開條文,可知答案為(D)。

【用戶】Kua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無權處分:債權行為→有效                  處分(物權)行為→效力未定無權代理:債權行為、物權行為→皆效力未定

【用戶】Debbie Hua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自己的記憶法因為 乙 是以 甲 的名義出租於丙,也就是說未經甲同意前債權、物權都是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