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為保障病人生命自主權,立法院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未來民眾可以「預立醫療決定」,末期病人、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患者,經醫療評估確認病情無法恢復,醫師可依病人預立意願,終止、撤除、不進行維持生命的治療或灌食。請問:「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立法,所彰顯的精神是?
(A)放棄生命
(B)延續生命
(C)尊重生命
(D)生命無常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2),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