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顯智】評論
中央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之線上測驗: http:///reponse.php?id=2359704&noslave=1&exp=56#ixzz1fY9a1SUq
【Lina Rain L】評論
白話就是我幫你代行處理了你還賴帳不給錢!!!就把本來要給你的補助扣一扣再給你
【阿斯拉】評論
補助款跟分配款一時之間分不出來
【阿強】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76條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決定代行處理前,應函知被代行處理之機關及該自治團體相關機關,經權責機關通知代行處理後,該事項即轉移至代行處理機關,直至代行處理完竣。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各該地方機關如拒絕支付該項費用,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