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規定,下列那一項敘述是不正確的?
(A)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三個月應至少開會一次,
(B)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三個月應至少開會一次,
(C)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D)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及教育行政主管人員之儲訓課程,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8161
統計:A(59),B(21),C(3),D(4),E(0)

用户評論

楊竣宇】評論

第 9 條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一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前項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業務;其組織、會議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學校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