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保存學生輔導資料十年,方得銷毁相關資料,請問這十年應從何時算起?
(A)學生入學報到 那天開始算起
(B)新生開學第一天開始算起
(C)學生畢業那一天開始算起
(D)學生註冊那一天開始算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4977
統計:A(18),B(2),C(166),D(8),E(0)

用户評論

adam】評論

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學生輔導資料,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保存之,並應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保存十年。已逾保存年限之學生輔導資料,學校應定期銷毀,並以每年一次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