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adam】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7.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保存學生輔導資料十年,方得銷毁相關資料,請問這十年應從何時算起?(A)學生入學報到 那天開始算起(B)新生開學第一天開始算起(C)學生畢業那一天開始算起(D)學生註

【評論內容】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學生輔導資料,學校得以書面或電子儲存媒體資料

保存之,並應自學生畢業或離校後保存十年。

已逾保存年限之學生輔導資料,學校應定期銷毀,並以每年一次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