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地安納瓊斯】評論
現行條文民法(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修正)第 1165 條 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從其所定。遺囑禁止遺產之分割者,其禁止之效力以十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