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Warrior Loy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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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 22 條機關採最有利標決標,以不訂底價為原則;其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須減價者,於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之,並適用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