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兒】評論
證據證明力,是指證據的證明程度到哪,這是由法官依自由心證加以判斷的。刑訴 第155條(自由心證主義) 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 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2595判例:「證據之證明力如何,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法院有自由判斷之權,苟其判斷之論據,按諸通常經驗,並非事理之所無,即不能違背經驗法則。」證據證明力雖是由法院自由心證,但仍有兩種例外,不得由法院自由心證:(1)被告的自白。刑訴 第156條第2項規定,被告或共犯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才能判斷是否與事實相符。(2)審判筆錄。刑訴 第47條規定,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不能自由心證。證據證明力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155條 (自由心證主義)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一編總則 第十二章證據 第一節通則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