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我國現行法院審級制度以三級三審為原則,所謂「三級」是指:
(A)地方法院簡易庭、地方法院合議庭、高等法院專業法庭
(B)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C)地方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D)地方法院簡易庭、高等法院、最高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0456
統計:A(5),B(388),C(14),D(6),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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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32條 (高等法院之管轄事件)高等法院管轄事件如下:一、關於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二、不服地方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審判決而上訴之民事、刑事訴訟案件。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三、不服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四、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