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有關檢察長、檢察總長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檢察長不得親自處理所監督檢察官之事務
(B)檢察總長不得親自處理所監督檢察官之事務
(C)檢察長得將所監督檢察官之事務移轉於同署其他檢察官
(D)檢察長須經檢察總長同意始得處理所監督檢察官之事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9654
統計:A(4),B(1),C(260),D(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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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64條 (檢察事務之移轉)檢察總長、檢察長得親自處理其所指揮監督之檢察官之事務,並得將該事務移轉於其所指揮監督之其他檢察官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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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59條 (檢察機關之設置)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置檢察官,最高法院檢察署以一人為檢察總長,其他法院及分院檢察署各以一人為檢察長,分別綜理各該署行政事務。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員額在六人以上者,得分組辦事,每組以一人為主任檢察官,監督各該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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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 第63條 (檢察總長之指揮監督權)檢察總長依本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檢察長依本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其所屬檢察署檢察官。檢察官應服從前二項指揮監督長官之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