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保險對象不經轉診,逕赴地區醫院門診者,應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百分之幾?
(A)百分之二十
(B)百分之三十
(C)百分之四十
(D)百分之五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5484
統計:A(11),B(85),C(10),D(10),E(0)

用户評論

林素梅】評論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門診或急診費用之百分之二十,居家照護醫療費用之百分之五。但不經轉診,於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門診就醫者,應分別負擔其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