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iou Jen】評論
1.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CNS: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英語:Chinese National Standards,縮寫CNS)是中華民國實施的國家標準,舊名中國國家標準[1],1935年由經濟部工業標準委員會(今標準檢驗局)主管並辦理。於1944年6月6日開始實施,該標準共分為26類,每類都有類號。實施國家標準是自願的,除非主管機關引用標準的任何部份為法規。2003年底,已制定公布逾15,000種國家標準。仍有許多國家標準自ISO標準翻譯成中文。少數標準也有英文版,但中文與英文解釋不同時應以中文為準。2005年改為現名。3.CE: 歐洲合格認證規定大部分在歐洲經濟區(EEA)銷售的產品,都需要印上CE標誌。該標誌代表產品製造商或服務提供者確保產品符合相應的歐洲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