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總代理人及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基金業務之宣導推廣活動時,得在不與基金申購結合之前提下,提供贈品鼓勵投資人索取基金相關資料,以下有關應遵守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A)贈品活動不得變相誘導投資人購買基金,並應注意避免流於浮濫
(B)贈品不得重複領取、累積金額以換取其他贈品
(C)得以其他金融商品作為贈品
(D)贈品單一成本價格上限為新臺幣二百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2344
統計:A(7),B(12),C(693),D(56),E(0)
用户評論
【liumon1000】評論
整理綜合考題:唯有宣導推廣活動可以提供贈品,但應遵守下列原則:1.贈品活動不得變相誘導投資人購買基金,並注意流於浮濫,以維持合理競爭秩序。2.贈品單一成本價格上限為新台幣兩百元。3.金融商品不得作為贈品。(注:提供投資顧問服務、招攬客戶、從事業務廣告,均不得提供任何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