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有關票據性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因票據有無因性,故當執票人為票據債務人之直接後手,債務人仍無法對抗
(B)因票據有相對性,故執票人僅能向直接前手追索,不可向前手之前手求償
(C)因票據有文義性,故票據債務人完成一定記載事項後,雖未簽名亦應負票據責任
(D)因票據為金錢證券,故若指定給付特定物時,應為無效之票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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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min】評論

→無因證券:即執票人行使權利時,可不明示其取得票據之原因而主張享有票券上之權利,故係「無因證券」,而非「要因證券」。→文義證券:證券之權利與義務悉依票據所載文義為準,故票據須以票據法所規定之範圍內,始生票據上之文義效力。票據上記載本法所不規定之事項者,不生票據上之效力。→金錢證券:票據係以支付一定金錢之給付為標的之證券,故票據係「金錢證券」。

探險活寶(ㄚ珊)】評論

金錢證券:票據係以支付一定金錢之給付時,...

珊寶】評論

金錢證券:票據係以支付一定金錢之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