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原振俠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根據程怡的法學緒論‧第貳篇‧第三章刑法侵害國家法益的犯罪主要有:內亂罪、外患罪、妨害國交罪、瀆職罪、妨害公務罪、妨害投票罪妨害秩序罪、脫逃罪、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偽證及誣告罪…侵害社會法益的犯罪:公共危險罪…偽造貨幣罪、偽造有價證券罪、偽造支付工具罪、偽造度量衡罪、偽造文書印文罪公務員登載不實、業務上登載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妨害風化罪、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鴉片罪、賭博罪妨害農工商罪侵害個人法益的犯罪:殺人罪、傷害罪、墮胎罪、遺棄罪…妨害自由罪、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妨害秘密罪、妨害性自主罪…竊盜罪、搶奪強盜及海盜罪、侵占罪、詐欺背信及重利罪、恐嚇及擄人勒贖罪、贓物罪、損壞罪…
【用戶】林心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關於妨害自由罪章,係規定於刑法第二九六條至第三○八條;妨害性自主罪章,則規定於刑法第二二一條至第二二九條之一;妨害秘密罪章,規定於刑法第三一五條至第三一九條。就立法體例觀之,關於妨害自由罪章與妨害秘密罪章,皆屬個人法益之侵害,在概念區分上並無疑義,且條文所擺放之位子,亦屬妥當。http://tw.myblog.yahoo.com/policetestking/article?mid=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