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我國派駐日本的外交人員甲男與日本當地已婚的華僑乙女通姦,甲為了討好乙,挪用職務上所保管之公款新臺幣 50 萬元購買名貴珠寶,贈送給乙。未久甲乙兩人通姦一事被乙之先生日本人丙所知悉,丙將甲約出談判,兩人一言不合,吵了起來,丙拿出預藏的尖刀,往甲的肚子連刺二刀,以示教訓,然後趕緊離去。甲被送醫急救,幸無大礙,僅是輕傷而已。問甲、乙、丙之犯行有無我國刑法之適用?理由依據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1391
統計:A(332),B(19),C(3),D(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號誌的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