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保險法之規定,有關「再保險」之敘述,下列何項錯誤?
(A)再保險,謂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
(B)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
(C)原保險人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理由,拒絕或延遲履行其對於被保險人之義務
(D)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但原保險契約及再保險契約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0714
統計:A(14),B(19),C(111),D(14),E(0)
用户評論
【kk372530600】評論
第 42 條原保險人不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理由,拒絕或延遲履行其對於被保險人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