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未見就信,信心要有行動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第 5 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巡迴輔導班,指學生在家庭、機構或學校,由巡迴輔導教師提供部分時間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法規來源
【用戶】未見就信,堅持下去
【年級】高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