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勤務督導之主要目的,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激勵工作士氣
(B)端正警察風紀
(C)指導工作方法
(D)考核勤務績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統計:A(2),B(48),C(2),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Sandy La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26條(督導及獎懲)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用戶】Sandy La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26條(督導及獎懲)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