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勤務督導之主要目的,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激勵工作士氣
(B)端正警察風紀
(C)指導工作方法
(D)考核勤務績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
統計:A(2),B(48),C(2),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Sandy La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第26條(督導及獎懲)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

【用戶】Sandy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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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26條(督導及獎懲) 各級警察機關為激勵服勤人員工作士氣,指導工作方法及考核勤務績效,應實施勤務督導及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