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把握的只有現在!】評論
習慣的要件:反覆慣行事實、一般人法確信、不違公序良俗
【錄取 樺 Jan】評論
補充:民法第1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法理的適用限制:1.法律無規定且無習慣2.現行法的類推適用以民事法為限3.外國法律及判例之參考須不違背我國社會習俗4.適用時有一定之原理原則Ex:2 外國法律及判例不與臺灣社會情況相反者,可以作為下列何者而適用? (A)習慣 (B)條約 (C)法理 (D)法律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6 年 - 106年初等考試-法學大意#59441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