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08 下列何種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不得補正? 
(A)有重大明顯瑕疵者 
(B)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C)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 
(D)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參與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0465
統計:A(222),B(8),C(3),D(6),E(0)

用户評論

【用戶】heyungwu2808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 第111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