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規定,區段徵收地區勘選的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A)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未明確記載區段徵收範圍者,由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偕同其他相關機關勘選
(B)需用土地人應於地方都市計畫委員會中敘明區段徵收地區勘選結果之必要性與公益性
(C)非都市土地實施開發建設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者,應由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勘選徵收 範圍
(D)農村社區實施更新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者,應由需用土地人會同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其 他機關勘選區段徵收範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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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75369】評論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 3 條都市計畫規定應辦理區段徵收地區,其細部計畫已發布實施且明確記載區段徵收範圍者,依其範圍辦理;未明確記載區段徵收範圍者,由需用土地人會同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勘選。(A)第 4 條都市計畫之變更、新訂、擴大或農村社區實施更新或非都市土地實施開發建設,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時,由需用土地人會同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勘選區段徵收範圍(C)(D),並填寫區段徵收評估報告書,作為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區域計畫之參考。需用土地人應於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或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前,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其公益性及必要性。(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