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C) 一般而言,變更見解之不利函令不溯★★...
【小叮噹】評論
(A) 財政部新發布的解釋令,對於已確定但未執行之租稅案件發生效力 稅捐稽徵法 第1-1條 1、財政部依本法或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對於據以申請之案件發生效力。 但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 對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適用之。(B) 財政部發布的解釋令,其位階高於租稅法律 財政部發布的解釋令,其位階低於租稅法律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11條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C) 一般而言,變更見解之不利函令不溯既往 稅捐稽徵法 第1-1條2、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變更已發布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自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