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勳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1065(認領之效力及認領之擬制及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 )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這裡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必須是婚生子女
【用戶】江怡瑾
【年級】
【評論內容】我國為一夫一妻制,只有配偶有合理的繼承權,妾並沒有故為乙之子女3人+妾之子女2人+配偶乙 共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