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依據我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教師聘任後有下列哪一種情形者,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A)受有期徒刑半年判決確定者
(B)褫奪公權已復權者
(C)經合格醫師證明有心臟病者
(D)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54167
統計:A(55),B(2),C(1),D(34),E(0)

用户評論

MAGI*殺老師】評論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五、褫奪公權尚未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