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依法院組織法之規定,關於有監督權者,對於被監督之人員所得為之處分或處置,何者錯誤?
(A)情節較重或經警告不悛者,監督長官得依公務員懲戒法辦理
(B)關於職務上之事項,得發命令使之注意
(C)命停止其職務或免職
(D)有廢弛職務,侵越權限或行為不檢者,加以警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water】評論
第 112 條依前二條規定有監督權者,對於被監督之人員得為左列處分:一、關於職務上之事項,得發命令使之注意。(B)二、有廢弛職務,侵越權限或行為不檢者,加以警告。(C)第 113 條被監督之人員,如有前條第二款情事,而情節較重或經警告不悛者,監督長官得依公務員懲戒法辦理。(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