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linhhh】評論
1.構成要件該當271第二項殺人未遂(前審查:271有處罰未遂)主觀上:故意客觀上:著手-學說上分{形式客觀說、實質客觀說、主觀說、主客觀混合說}若採主客觀混合說,以行為人主觀犯罪計畫為主,輔採實質客觀說之行為人對客體法益侵害有直接危險密切關聯(可否主張義憤殺人?按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3277號判決以為,所謂不義行為,必須在客觀上足以引起公憤)2.無阻卻違法事由且具罪責
【車禍處理達人】評論
主觀,乃思殺害乙而洩恨之心。 惟客觀上僅產生重傷結果而未死,為殺人未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