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新北市一對情侣發生口角,女子大喊搶劫,一名民 防隊員以為真的有搶案上前幫忙抓人,拉扯過程中對『搶匪』踹了兩腳,事後才知道是烏龍一場,經雙方 私下和解後赔了一萬元,讓他大嘆這年頭做好人也會 出事,差點被控告傷害。」請問:根據以上報導,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A)普通傷害罪屬告訴乃論,須由被害人提起訴訟
(B)『搶匪』與民防隊員最後是以罰金一萬元和解
(C)—旦進入訴訟程序,就不能再進行調解或和解
(D)雙方和解等同於法院判決,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8283
統計:A(82),B(5),C(1),D(11),E(0)
用户評論
【阿四】評論
(A)普通傷害罪屬告訴乃論,須由被害人提起訴訟 (B)『搶匪』與民防隊員最後是以罰金一萬元和解-和解金 (C)—旦進入訴訟程序,就不能再進行調解或和解 -可(D)雙方和解等同於法院判決,有強制執行的效力-訴訟上和解可為執行名義線上測驗: /reponse.php?id=23490647&dostatus=&noslave=1&exp=64#i_610473#ixzz46QUmrQ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