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Hua Lee】評論
第141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第160條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Yen-Sha Niu】評論
(A)(B)在增修條文的基本國策
【bowthron】評論
(A) 憲增第10條第9項: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 (B) 憲法第141條:
【搖尾巴高手】評論
只有沒上過小學的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