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 Zheng】評論
大眾捷運法 第49條: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五十倍之違約金。
【李逍遙】評論
☯第 49 條◎旅客「無票、持用失效車票」或「冒用不符身分之車票」乘車者,除【補繳票價】外,並支付票價【50倍】之「違約金」。前項應補繳票價及支付之違約金,如「旅客不能證明其起站地點」者,以營運機構公告之【單程票最高票價】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