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向 A 縣政府申請於 A 縣外海採取濱海砂石,經 A 縣政府核發土石採取許可證,並於函文中註記:未來如遇有漁民抗爭,甲應自行解決紛爭,必要時,A 縣政府得予撤證。試問:
【題組】⑴「註記」之法律性質為何?甲如不服該「註記」 ,應如何提起行政救濟?(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84127
統計:A(1),B(0),C(62),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