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若支票之發票地在台中市,付款地在台南市,請問該支票的提示期限為發票日後幾日內?
(A) 7 日
(B) 10 日
(C) 15 日
(D) 2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9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Cypress Chou】評論

票據法第 130 條支票之執票人,應於左...

Akira】評論

台中市與台南市都是直轄市,和台灣省又不一...

cc】評論

大圈圈為台灣省小圈圈為6都 共6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