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評論
交通義勇警察服勤實施要點第4點交通義警之服勤依左列規定:一、交通義警應配合警察服勤,未奉命令,不得單獨執行。但遇緊急事故、協助車禍處理、搶救傷患者,不在此限...所以題目上若沒註明「甲因遵照沒有警察在場的義交指揮」,就應該不用去質疑是否有警察在場,否則命題委員會很累,每一題都要正面表列,那這一題就會變成「甲因遵照有警察在場的義交指揮之手勢而於沒故障的紅燈亮起之際穿越十字路口,但事後卻接獲正確寄達的交通違規罰單,被處以6000元之罰鍰;罰鍰處分乃以路口運作正常的自動電子照相系統所拍得之有效照片為依據。請問下列何者正確?」看完題目眼都花了。行政助手是?1. 學說:實務上的意義。行政機關因人力、設備不足,不須...
【尹泰 - 莫忘初衷】評論
(二)行政助手行政助手如前所述,其受國家機關之指揮監督,而協助公務員行使公權力執行公務,其行為僅係行政主體自己行為之延長,與公務員自為公權力行使無異,是以若因行政助手故意或過失而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其效果直接歸屬於國家,國家應負賠償之責。但應如何適用國家賠償法則有不同見解,董保成老師認為直接適用國家賠償法第2條;李建良老師則認為應適用國家賠償法第4條,將行政助手是為委託機關之公務員,進而適用國家賠償法第2條之賠償責任,惟無論如何均無礙權利受侵害之第三人得透過向該公務員行政機關請求賠償。以簡圖表示之:https://www.eyebook.com.tw/Articles_ClassicStudy.aspx?ArticleUID=69f569aa-e4da-4ade-886c-18b2b6f9...
【Olive Qi】評論
紅綠燈不是對人的一般處分嗎 ? 也算行政處分嗎 ? 還是說不要太執著.....?
【貓咪】評論
第 92 條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