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劉小玲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組織規程第三條第三款三、運輸管理科:公共運輸督導管理事項、路政、車輛動員、駕駛人訓練、裁決業務、汽車運輸業、大眾捷運、藍色公路營運及公有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等督導管理事項。